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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8 09:01:05 发布人:本站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月饼专项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2年 第21号〕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健康污染问题
(一)江苏省苏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南京金陵人家食品有限公司经销的、江苏省南京金陵人家食品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生产的苏式红豆沙味月饼,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吉林省吉林市永鑫万客隆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昌邑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吉林市同笙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月烧青丝玫瑰月饼,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绿意奶食店销售的、标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玉纯食品厂生产的奶酪月饼(奶皮子味)、奶酪月饼(奶豆腐味)、奶酪月饼(芝士奶酪味),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验收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庆市垫江县盛世万家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香港冠生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萃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港冠生园果仁类广式月饼(果仁类),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验收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江苏省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金鹰国际酒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南京金鹰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深圳市品佳品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晏朗月月饼礼盒,其中流心奶黄月饼的酸价(以脂肪计)验收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福建省福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则徐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省厦门美家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腿五仁月饼,其中酸价(以脂肪计)验收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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